【踩坑避坑】江阴市某村私自收回创新旧钢桶卖桶的和收桶的都被判刑了!

发表时间: 2025-02-27 17:37:07 来源:污水池加盖

  坐落江阴市云亭大街某村小山头的一个厂房,总有连绵不断的废旧金属桶运进去,通过加工创新后再被转卖……殊不知这些废旧金属桶全都从前盛装过化工原料,均归于风险废物。上一年4月2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在这家金属桶加工作坊内抄获废旧金属桶946只。

  经江阴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这家加工作坊厂界废气非甲烷总烃17.2mg/m3,超过了《大气污染物归纳排放规范》表2无组织排放规范(限值为4.0mg/m3)。这家金属桶加工作坊的老板李某也被公安机关捕获。

  据查,自前年10月起,李某从江阴、常熟、常州等地的多家公司收买盛装化工原料的废旧金属桶,然后运送至其租借的上述厂房,在无风险废物运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行雇佣工人选用二甲苯混合、静置、整理、刷漆等工艺,将这些废旧金属桶创新后转卖给别人,不合法处置废旧金属桶算计5200余只,分量算计为83吨,不合法获利人民币2万余元。经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确定,李某从多家单位收买的废旧金属桶均归于风险废物(HW49,900-041-49),风险特性毒性T。

  江阴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李某违背国家规定,不合法处置风险废物3吨以上,严峻对环境形成污染,其行为确已构成污染自然环境罪。被告人李某归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的违法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在案子审理期间,退出违法来得到的20000元,自愿交纳生态修正费用30000元,能够从轻处分。终究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分金人民币二万元。

  李某已然受到了法令的严惩,明知李某没有风险废物运营许可证依然将盛装化学品的废旧金属桶交给李某处置的单位相同违法。

  前年10月至上一年3月,被告单位江阴某公司法人钱某,在明知李某没有风险废物运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组织仓库管理员将公司内盛装化工原料的废旧金属桶交由李某清洗,合计581只,重9.2吨,付出清洗费人民币20000余元。

  经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确定,来源于该公司的废金属桶归于风险废物,风险特性毒性T。案子审理期间,被告单位江阴某公司、被告人钱某自愿交纳生态修正费用30000元并预缴罚金。江阴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单位江阴某公司在被告人钱某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明知别人无风险废物运营许可证,仍托付其处置风险废物,严峻对环境形成污染,被告人钱某系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被告单位江阴某公司及被告人钱某的行为均确已构成污染自然环境罪,系单位违法。

  终究,江阴法院判定被告单位江阴某公司犯对环境形成污染罪,判处分金人民币五万元;公司法人钱某犯对环境形成污染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一万元;制止被告人钱某在缓刑检测期内从事与处置风险废物有关的运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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