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天津农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体育教师岗位7人公告

发表时间: 2025-03-11 06:31:36 来源:工程案例

  根据《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真实的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6名,体育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津农学院始建于1976年,198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在教育部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以农科为主体和优势,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和艺术学协调发展。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紧贴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于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板块(、市教委网站(和天津农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发布时间2025年2月9日。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农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体育教师岗位进人计划表》。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或职业素养,可以胜任岗位工作职责(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科学专业目录(2022年)》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记载的专业为准,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由用人部门进行审核认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有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没有特别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或博士后工作经历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省部级(含)以上人才称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5年2月11日。例如:“不超过30周岁”是指1994年2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1)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及考试工作由我校联合其他市属高校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应聘人员请按照以下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做报名。

  报名方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左下方“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1.报名阶段学校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不接受任何人在报名系统外提交或转交的任何材料。

  2.请详实填写个人简历信息,填写完成提交前请检查是不是出现乱码等情况。因个人疏忽导致信息录入不全或乱码者,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负责。

  3.应聘人员在报名填写简历时应体现大学或研究生阶段学生干部经历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资格或经历。简历信息不完整影响资格初审的,审核不通过。

  4.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请按时在报名网络站点进行笔试缴费并打印准考证。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2025年2月20日进行改报,由招聘单位联系有关考生是否改报本单位合乎条件的其它岗位或其他单位已开考岗位,招聘单位将考生改报意愿反馈给考评中心,改报不成功的予以退费。

  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未依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的或履行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及岗位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等。专职辅导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辅导员类一科,满分100分,及格线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于2025年3月25日公布,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及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应聘人员需从天津农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官方网站(中下载《诚信承诺书》,打印手写签名后提交。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上述证书。届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面试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养,具体安排将在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发布。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因笔试成绩相同而出现面试人数超过1:3的,笔试成绩相同者共同进入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问题造成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根据真实的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位小数。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100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面试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体育教师岗位采用笔试、试讲和答辩等环节的考核,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30%,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综合能力。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00分,总分200分,及格线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于2025年3月25日公布,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及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应聘人员需从天津农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官方网站(中下载《诚信承诺书》,打印手写签名后提交。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上述证书。届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面试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因笔试成绩相同而出现面试人数超过1:3的,笔试成绩相同者共同进入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问题造成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根据真实的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部分。试讲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相关知识的熟练程度、专业技能、授课技巧、教学基本功等。答辩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养。试讲和答辩的具体安排将在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发布。

  试讲和答辩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面试的及格线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位小数。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制)×40%+面试成绩(100分制)×60%。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面试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根据考核或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人选可参加学校指定的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也可提供省级三甲医院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费用自理。未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和标准执行的,不具备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通过人员进入政审与考察环节。考核方式:通过函调、实地走访、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个人档案等方式,审查应聘者在原单位或学校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情况;应聘者应服从企业安排,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等,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果将作为进入下一部程序的依据。

  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和失信联合惩戒查询系统对拟聘用教职员工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拟聘用、拟使用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和失信联合惩戒信息。拟聘用人员准入查询不通过的,不得聘用,并告知被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学校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确定拟聘人员后,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加强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依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聘用人员应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服从学校对工作岗位的统一安排,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依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应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并报到。有特殊情况者须向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提交申请,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的,我校可单方面解除就业协议或终止人事调配手续。新入职体育教师应服从学校安排,自入职起坐班2年,其中从事学生工作或其他行政工作1年。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等阶段,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问题造成出现岗位空缺,学校可结合实际需要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在招聘工作各阶段,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和学校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上班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和天津农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发布,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3)、体育教学(045201)、运动训练(045202)相关专业

  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须为体育类相关专业,拥有非常良好的学科素养和专业相关知识;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需提供研究生阶段篮球、排球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有大学或研究生阶段学生干部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男生公寓巡查、值夜班工作,适合男性。

  应届毕业生;有大学或研究生阶段学生干部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女生公寓巡查、值夜班工作,适合女性。

  注1: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例如:假设报名时间为2月11日,则“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2月11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应届毕业生指2025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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